(原标题: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为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召集,董事长主持,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21日发布,详细列明会议时间、地点、表决方式、审议事项等信息。会议于2025年3月11日14:00在潍坊市坊子区凤山路6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同时提供网络投票。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46,979,9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5%。网络投票股东284人,代表股份3,087,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75%。总计出席股东代表股份50,066,91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9075%。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49,414,515股(98.6969%),反对566,900股(1.1323%),弃权85,500股(0.1708%)。邱士嘉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