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为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决定召开,通知于2025年2月22日发布,并于2月25日更正重发。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3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由副董事长郑洪伟主持。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15:00。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预计的议案》,总表决情况为:同意63,956,771股(97.3273%),反对1,687,907股(2.5686%),弃权68,380股(0.1041%)。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2,152,906股(87.3732%),反对1,687,907股(12.1352%),弃权68,380股(0.4916%)。计票、监票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结果合法有效。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