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至正股份: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报告的专项核查意见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报告的专项核查意见)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受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其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宜出具专项核查意见。核查范围涵盖上市公司及其相关人员、交易对方及其相关人员、标的公司及其相关人员、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及其他知悉重大资产交易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

核查期间为2024年4月10日至2025年2月28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文件及自查报告,部分相关人员在核查期间内存在买卖至正股份股票的行为,包括张志勇、林仁颢、张燕、王四海、王圣棋、石磊、伍杰、陈诗晓、温志宏和罗爽。这些人员分别对其买卖行为作出了说明及承诺,表示其买卖行为基于个人判断,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并承诺如违反规定将收益上缴至正股份。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在相关主体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及有关承诺措施得到履行的前提下,上述自然人买卖至正股份股票的行为不构成内幕交易行为,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至正股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