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运作,确保依法行使权利、履行职责。董事会由7名成员组成,设董事长1名、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主要职权包括召集股东大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制订财务预算、利润分配方案、重大收购及变更方案等。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主持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签署公司债券及其他重要文件,并在紧急情况下行使特别处置权。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提前14天通知。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董事与决议事项有关联关系的,不得行使表决权。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详细记录会议内容,出席会议的董事需在记录上签字。董事会决议应及时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决议执行情况由董事长督促落实。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风险管理、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本规则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