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旨在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调动董事、高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管(如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遵循公平性、激励性、合规性和绩效导向原则。薪酬构成方面,非独立董事若未兼任其他职务则不领取薪酬;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管实行年薪制,年薪由基本年薪和个人绩效年薪组成,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绩效年薪按年度经营绩效和个人绩效发放。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按年发放。薪酬管理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人力资源部配合实施。薪酬为税前收入,公司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董事、高管在一个会计年度内职务或岗位变更的,按实际任职时段发放薪酬。薪酬体系将根据同行业薪酬水平、地区薪酬水平、通胀水平、公司盈利状况及岗位变动适时调整。出现特定违规情形时,不予发放绩效年薪。董事、高管参加会议的差旅费等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本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