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受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其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25年2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此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2025年2月21日在指定媒体发布通知。会议于2025年3月10日13点30分在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1号会议室召开,董事长陈国桢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3月10日9:15-15:00。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07人,代表股份770,456,4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77.1590%。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产业化项目建设内容变更的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