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睦股份关于签署《关于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钟伟等4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75%股权。为此,公司于2020年1月14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简称“原协议”)。现因原协议部分条款不再适用,公司与相关方签署《关于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简称“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包括:确认已完成条款无争议;终止原协议中正在履行的条款,如公司治理、股份转让排他性等;补充协议签署具法律约束力且不违反标的公司章程;争议解决方式为友好协商或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补充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若监管部门未同意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项目,则补充协议自动解除,原协议条款效力恢复;补充协议变更或终止需书面协议;未经对方同意不得转让权利义务;未行使或延迟行使权利不视为放弃。2025年3月7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签署补充协议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