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隆基绿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就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规及公司章程,律所审查了相关文件,包括公司章程、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会议通知、股东名册、出席凭证及会议资料。
股东大会通知于2025年2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会议于2025年3月7日在西安总部召开,网络投票时间涵盖当天多个时段。董事长钟宝申因故未能出席,由董事兼总经理李振国主持。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10,322名,代表股份数2,030,777,6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8697%。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律师列席。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隆22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