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康强电子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为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通知于2025年2月19日发布,现场会议于2025年3月7日14:30在宁波市鄞州区金源路906号举行,由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郑芳主持。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名,持有112,605,9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0.0055%;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16名,持有906,264股,占0.2415%。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了四名非独立董事、三名独立董事和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具体选举结果包括叶骥、杨元玲、郑芳、郑飞为非独立董事,徐美光、雷光寅、贺正生为独立董事,周波、杜江霞为非职工代表监事。会议记录和决议由相关人员签署。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