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19日发布,现场会议于2025年3月7日9时30分在宁波市宁东路269号举行,由董事王峥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0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6,579,021,39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5.2199%。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延期履行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和《关于选举滕亚辉先生为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