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监事会确认,列入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基本情况属实,均为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且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如最近12个月内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或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处罚等。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家属和外籍人员。所有激励对象在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及考核期内与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均符合规定条件,同意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向17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03.00万股。特此公告。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五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