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戴国良))
提名人林木勤提名戴国良为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兼职及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该职位。
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拥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领域工作经验,并已参加培训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材料(如有)。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
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人员及其亲属、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以上股东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等情形。过去12个月内未曾具有前述情形。
被提名人无不良记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未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调查,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多次通报批评,不存在重大失信记录。
被提名人不是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而被解除职务的人员,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在东鹏饮料连续任职不超过六年。被提名人已通过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