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3月7日修订))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旨在完善迈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与信息披露。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制定。独立董事需切实履行责任,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管理层及财务负责人应向独立董事汇报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重大事项进展,必要时安排实地考察。独立董事须检查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年审注册会计师资格,财务负责人应在年审前提交审计工作安排。独立董事需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计划、审计重点等内容,在审计后、董事会审议前至少安排一次见面会,沟通公司经营业绩、资产变动、内部控制等重大事项。
董事会审议年报前,独立董事应审查会议材料,确保其完整性和充分性。若材料不完整,可提议延期召开会议或审议。独立董事应对年报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对年报内容存在异议的,可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核查,费用由公司承担。独立董事应关注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形并发表意见,确保年报真实、完整披露。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条件,保障其职权独立行使。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及修订,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