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00 证券简称:肇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9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本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号》相关规定进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变更原因: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号》,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处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提前执行。
变更前后: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保持不变。
影响: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特此公告。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