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邹雄))
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名邹雄为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发表公开声明。声明表示,提名基于对被提名人职业、学历、工作经历、兼职情况及诚信记录的充分了解,确认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 被提名人通过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资格审查,提名方与被提名人无利害关系。
- 被提名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 已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
- 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公务员法》、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规定。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且非公司主要股东或其关联方的员工。
- 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出现影响独立性的任职情况。
-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的禁入措施或公开谴责。
提名人承诺声明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声明内容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若被提名人任职期间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的情况,将督促其立即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