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江保荐关于沧州明珠使用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凭证、保函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作为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对沧州明珠使用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凭证、保函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进行了核查。沧州明珠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4,773,567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238,199,535.6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21,185,872.47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年产38,000吨高阻隔尼龙薄膜项目(芜湖和沧州)及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为加快票据周转速度,降低财务成本,子公司芜湖明珠制膜科技有限公司和沧州东鸿制膜科技有限公司计划使用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凭证、保函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操作流程包括签订合同时确认支付方式、提交付款申请、建立台账、到期兑付后进行置换等。保荐机构有权对公司使用上述支付方式进行监督。
2025年3月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保荐机构认为该事项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