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为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召开此次股东大会,并于2025年2月8日通过决议。2025年2月20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选举刘东海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
股东大会于2025年3月5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同时提供网络投票。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427,350,097股;网络投票股东共1,361人,代表股份155,498,657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两项议案:1)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2)选举刘东海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两项议案均获通过,表决结果分别为:同意579,256,894股(99.3837%)和580,026,895股(99.5159%)。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