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为自2023年3月24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解锁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3%。截至2025年3月23日,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即将届满。
解锁条件包括:公司未发生特定负面情形;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内部控制和绩效考核体系健全;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负面情形;符合《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规定;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达成,如2023年每股收益增长率为32.22%,营业利润率为30.29%,现金分红比例为30.06%;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均为优秀,满足解除限售比例100%的条件。首次授予部分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计71名,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1,973,345股。南京港董事会和监事会已审议通过相关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