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的法律意见)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王树伟、董栋、肖云平、王修评、靳超、史贤俊、上海帆易、宁波睿欧、宁波欧润、国药资本、南通东证、苏州鼎石、上海圣祁共13名交易对方持有的欧易生物63.2134%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6,947.21万元。本次发行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19.29元/股,发行数量为29,772,920股。交易对方中,业绩承诺方承诺欧易生物2025年度、2026年度、2027年度净利润三年累计不低于27,000万元。非业绩承诺方取得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业绩承诺方需待业绩承诺期届满且履行完相关补偿义务后方能解除锁定。本次重组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不构成重组上市。欧易生物主营业务为多组学分析等技术服务和分子诊断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其设立及多次增资、股权转让过程详细记录在案。欧易生物及其子公司拥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注册商标、专利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多项无形资产。欧易生物及其子公司已取得多项生产经营所需的证照和资质,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不存在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