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科曙光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独立董事郑永琴女士、戴淑芬女士、殷绪成先生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结果提交董事会。
自查结果显示,三位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独立性要求,与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董事会核查后确认,三位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属于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因此,董事会认为,三位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符合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