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核查意见)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向王树伟、董栋等多名个人及企业购买上海欧易生物医学科技有限公司63.2134%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对此次交易是否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进行了核查。
核查结果显示,最近36个月内,嘉必优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前后,控股股东均为武汉烯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易德伟。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
基于以上情况,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