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不提前赎回“福立转债”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人,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不提前赎回“福立转债”的事项进行了核查。
福立旺于2023年8月14日发行7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总额7亿元,期限六年。2023年9月12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福立转债”。自2024年2月19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21.28元/股,后因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和2023年度权益分派,转股价格调整为15.03元/股。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福立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为:若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或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公司有权赎回。自2025年2月12日至3月4日,公司股票已触发该条款。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并在未来六个月内若再次触发赎回条款亦不行使该权利。控股股东WINWIN OVERSEAS GROUP LIMITED在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卖出330,000张“福立转债”。
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不提前赎回“福立转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