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海宁))
刘海宁声明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海宁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拥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
刘海宁的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刘海宁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与上市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等影响独立性的人员。刘海宁无不良记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重大失信记录。
刘海宁不是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而被解除职务的人员,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在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刘海宁已通过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承诺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