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之专项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作为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显示,本次交易涉及的行业与企业属于《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确定的重点产业,上市公司依托TCL华星、TCL中环布局半导体显示、新能源光伏的核心主业。标的公司深圳市华星光电半导体显示技术有限公司聚焦半导体显示业务,主要从事大尺寸TFT-LCD显示器件的生产、加工与销售。
本次重组属于同行业并购,不构成重组上市。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均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为李东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交易完成后,第一大股东不变,上市公司仍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深圳市重大产业发展一期基金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华星光电半导体显示技术有限公司21.5311%股权,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此外,上市公司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结案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