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四十三条规定的说明)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深圳市重大产业发展一期基金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华星光电半导体显示技术有限公司21.5311%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公司董事会确认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第四十三条规定。
具体而言,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情形;所涉资产权属清晰,过户无法律障碍,债权债务处理合法;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避免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无具体业务;确保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保持独立;有助于形成或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此外,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有助于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获无保留意见审计;公司及现任董高不存在涉嫌犯罪或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情况;所购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可在约定期限内完成权属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