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永兴股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为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召开此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次日在指定媒体发布通知。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3月3日14:30在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1号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49人,代表股份754,120,1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83.7911%。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两项议案:1.《关于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92,278,809股,占98.0436%;2.《关于向忻州市洁晋发电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752,143,779股,占99.7379%。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