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伊力转债”到期兑付暨摘牌的第十一次提示性公告)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伊力转债”到期兑付暨摘牌的第十一次提示性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可转债到期日和兑付登记日:2025年3月14日;兑付本息金额:110元人民币/张(含税);兑付资金发放日:2025年3月17日;可转债摘牌日:2025年3月17日;可转债最后交易日:2025年3月11日;可转债最后转股日:2025年3月14日。
自2025年3月12日至2025年3月14日,“伊力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伊力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10%(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伊力转债”将于2025年3月12日开始停止交易,2025年3月11日为“伊力转债”最后交易日。在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伊力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伊力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
“伊力转债”的本金和利息将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托管证券商划入“伊力转债”相关持有人资金账户。
联系部门:战略投资证券部;联系人:君洁、沈霞;联系方式:0991-36674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