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要求,结合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对公司三位独立非执行董事庄坚胜先生、王清刚先生、徐奇鹏先生的独立性进行了评估。
评估结果显示,三位独立非执行董事不存在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亦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他们符合上述监管规则以及《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