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显示,由于3名拟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相符。
监事会确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且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如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等。
此外,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马卓先生,但不包括其他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也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外籍员工。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并同意公司以2025年2月28日为首次授予日,以7.59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29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95.68万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