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受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律师白帆、王璐列席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2月28日下午14:30在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166号公司办公楼202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表决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该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出席现场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0,700股;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64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92,019,541股。总计266人参与,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92,040,24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267%。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88,181,835股,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26,262,331股。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参与投票表决的股东及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