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草案))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旨在规范公司组织与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17,635,447元,注册地址位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市。公司经营范围涵盖矿产资源开采、金属冶炼、化工产品生产等。
股份方面,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同股同权,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公司股份总数为1,117,647,872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公司可根据需要增加或减少资本,通过公开发行、非公开发行等方式。
股东和股东大会章节明确了股东权利和义务,股东大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公司经营方针、选举董事监事等重大事项。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提案、表决等流程均有明确规定。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2人,负责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等。独立董事应保持独立性,确保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负责审核公司定期报告、检查公司财务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利润分配方面,公司每年税后利润按法定程序提取公积金后,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确保股东稳定回报。
公司章程还规定了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等程序,以及章程修改的条件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