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通达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相关法规,对通达海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新增募集资金专户事项进行了核查。
通达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9,2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287.69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智能化司法办案平台升级建设项目、智能化司法服务平台升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为优化资源配置,通达海拟新增全资子公司南京通达海软件有限公司为“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并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募集资金向通达海软件增资。新增实施主体将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认为此举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保荐人海通证券对此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