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实施细则主要内容如下: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障股东权利,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细则。细则适用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30%及以上时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或监事的情况,采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别进行。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董事、监事候选人需提交详细资料并作出书面承诺。董事会或监事会审核候选人资格。累积投票制下,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数乘以选举人数为累积表决票数,投票数不得超过最高限额,超过则视为弃权。选举过程中,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投票,确保独立董事比例。
董事或监事当选需得票超过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若当选人数不足,视情况决定是否进行第二轮选举或在下次股东大会补选。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