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龙净环保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为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龙净环保”)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龙净环保的激励计划获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包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会的审议通过。2024年12月至2025年2月期间,公司陆续完成了激励计划草案的审议、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国资监管部门批复及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具体事宜等程序。
2025年2月2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确定了授予日为同日,向457名激励对象授予3,240万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2.23元/股。同日,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也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确认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此外,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满足《管理办法》规定的授予条件,不存在禁止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律师事务所认为,此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但仍需继续履行信息披露和股票授予登记等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