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德恒永恒(横琴)联营律师事务所就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会议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德恒律师见证了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事项。
会议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召集,并于2025年2月12日发布通知。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14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919,458,0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7774%。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四项议案:1. 2025年度公司(含属下控股公司)申请新增贷款及授信额度;2. 2025年度公司对属下控股公司担保;3. 2025年度公司属下控股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4. 2025年度公司(含属下控股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各项议案均获有效表决通过。德恒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