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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科科技: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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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1207)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主要修订内容包括:

  1. 第一百五十五条:原条款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修订后增加了一种情形,即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也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2. 第一百五十六条:涉及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修订后增加了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以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且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与备案手续。相关工商登记、备案的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特此公告。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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