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关于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了联科科技管理层编制的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其附注。本鉴证报告仅供联科科技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联科科技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上述明细表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鉴证工作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通过核查会计记录等必要程序,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基础。鉴证结论认为,联科科技管理层编制的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联科科技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附注中,重大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均无特别说明。此外,根据公司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未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报告日期为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