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为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编号为(2025)承义法字第00051号。本次股东大会由第六届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提前十五日发布。参会股东及授权代表共392名,持股269,207,834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四项议案:1)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2) 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3) 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4) 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所有议案均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其中第四项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表决采用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计票、监票过程合规,结果当场公布且无异议。网络投票结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日期为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