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二次修订稿))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80,2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泉惠石化工业区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项目和福建省仙游木兰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公司主体信用评级为AA+,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信用级别为AA+,评级展望稳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设担保,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公司制定了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根据发展阶段和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有所不同。公司最近三年累计以现金分红方式分配的利润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年均净利润的比例为90.87%。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给予公司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权,具体比例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已聘请中证鹏元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进行信用评级,并聘请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受托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