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于2025年2月26日在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凤都工业园区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五星铝业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委派王晶律师、戈浩然律师出席现场会议,依据《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召集,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2月11日发布。会议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2月26日9:15-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2月19日。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3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74,310,1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8967%。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73,207,088股(99.7053%),反对771,540股(0.2061%),弃权331,500股(0.0886%)。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67,064,864股(98.3818%),反对771,540股(1.1318%),弃权331,500股(0.4864%)。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