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关于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关于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根据2025年2月1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召集,并于2025年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会议于2025年2月26日上午10:00在江苏省常熟市新世纪大道58号公司三楼多功能厅召开,同时提供网络投票。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7人,代表股份数591,720,5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3%。
会议审议通过了三项议案:1. 吸收合并宿迁宿城兴福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并设立分支机构;2. 吸收合并江苏宝应锦程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设立分支机构;3. 吸收合并江苏江宁上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设立分支机构。三项议案均获得超过99.43%的同意票,且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