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对在任独立董事冯巧根先生、罗军舟先生、刘晓星先生的独立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
经核查,三位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及相关自查文件显示,他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确认,这些独立董事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冯巧根先生、罗军舟先生、刘晓星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