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中材国际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为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材国际”)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出具法律意见书。截至2025年2月25日,公司已履行必要程序,包括多次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确保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事项合法合规。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包括公司未发生特定负面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负面情形、公司业绩考核达标(2023年较2020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15.92%,净资产收益率16.37%,△EVA为2.98亿)、所属单位层面绩效考核及个人绩效考核。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类似,考核年度为2022年,业绩考核亦达标。
首次授予部分184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14,504,974股,预留授予部分69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3,203,379股。此外,公司将回购注销2,063,738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回购价格为5.04元/股,预留授予回购价格同样为5.04元/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