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方稀土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杜颖))
本人杜颖,同意由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声明并承诺:
一、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拥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领域工作经验,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
二、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三、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人员及其亲属、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以上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在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附属企业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有重大业务往来人员、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人员等情形。
四、无不良记录,最近36个月内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未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调查,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多次通报批评,无重大失信记录。
五、不是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
六、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3家,在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七、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已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