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受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会议于2025年2月25日召开,本所律师出席并对会议合法性进行见证。
法律意见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出具。律师审查了会议相关文件和材料,并获得公司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的保证。
本法律意见仅针对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发表意见,不对议案内容及其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法律意见仅供说明会议合法性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经核查验证,律师认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一式肆份,经本所盖章并由承办律师签字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