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2025年2月))
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781,149,071元,注册地址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西飞大道一号。公司主营军用运输机、特种飞机、轰炸机、歼击轰炸机及无人型,民用运输机、特种飞机和转包生产,飞机起落架和机轮刹车系统。公司接受国家技改项目投资和国拨资金投资,形成国有资产由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单独享有。公司应建立完整的军工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并接受军代表监督检查。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建立党的工作机构。公司以建成治理完善、经营合规、管理规范、守法诚信的法治企业为目标,健全合规管理体系。公司股份总数为2,781,149,071股,发起人为西安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增加资本,包括公开发行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派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目的。公司股东享有多种权利,包括获得股利、参与股东大会、监督公司经营等。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明确各自职责。公司设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务。公司设立党委,发挥领导作用,确保公司依法治企。公司接受国家军品订货,确保国家安全保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现金分红为主,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公司设立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应依法办理。公司修改章程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