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聘请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海证券”)担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止。因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国海证券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2024年9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相关议案,并聘请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简称“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签订相关保荐协议。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公司终止与国海证券的保荐协议,由长江证券承销保荐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长江证券承销保荐委派贾伟强先生、许超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并履行相关职责。公司董事会对国海证券及其项目团队在持续督导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特此公告。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