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旨在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制度涵盖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社会传言、影响投资者取向的信息及其他涉及信息披露的重要事件。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舆情工作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舆情工作组负责启动和终止舆情处理工作,评估舆情影响,拟定处理方案,协调对外宣传,负责向证监局和证券交易所的信息上报。
舆情信息采集由证券部负责,涵盖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网络媒体、微博、股吧等互联网信息载体。证券部需建立舆情信息管理档案,记录相关信息并及时更新。
舆情分为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广、严重影响公司形象或经营活动的信息;一般舆情为其他舆情。公司应快速反应、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勇敢面对、主动承担、系统运作,将危机转化为商机。
重大舆情发生时,舆情工作组组长应召集会议作出决策,证券部实时监控舆情变化,采取多种措施控制传播范围。公司还将通过官网等渠道澄清信息,必要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权益。
公司内部相关人员对舆情信息负有保密义务,违反者将被追究责任。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