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对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0,380股限制性股票,此行为符合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有关回购注销的规定。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议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对上述限制性股票按照《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对回购事项的约定实施回购注销。监事签名:王勇、彭三大阶段、汤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