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2月24日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11人,会议由董事长张传卫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注册资本由2,271,594,206元变更为2,271,496,706元,股份总数相应变更。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无需另行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因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拟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无需另行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向境外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日本明阳分别与Nishiyama Wind GK和Clean Energy GK签署的《Early Works Agreement》提供总计50,000,000日元的担保,折合人民币约476.16万元。
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为加强市值管理工作,规范公司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同意制定《市值管理制度》。
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拟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2025年2月25日。